问心无愧,尽力而为。

【谦斑】主角他总是想和反派谈恋爱

很久没写过的谦斑小短篇,祝我最爱的谦斑三周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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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安静一下,我们先来分一下角色。”话剧社的成员活动室里,指导老师敲了敲桌子示意大家安静,随后掏出了一张分配角色用的成员表。

Bambam的注意力已经完全被“分角色”这三个字所吸引。他屏住呼吸,两只眼睛死死盯住老师手里那张薄薄的表格,心情就像海面上的波涛,随着那张纸的上下翻飞而起起伏伏。

又一次的机会,成败在此一举!

“奥菲利亚,薇薇。雷欧提斯,李晨阳。乔特鲁德,赵欢欢……”老师每念到一个名字,Bambam的心就上悬一份,越念到最后越是喜忧参半——喜的是一直没有念到自己的名字,说明这一次冲击男主非常有希望!

而忧的是,目前来看,同样也没有念到金有谦的名字。

“接下来是哈姆雷特——”Bambam屏气凝神,心里的小鹿仿佛都在随着这个名字疯狂乱撞。

“金有谦。”

啪,心里的小鹿撞死了。

“克劳狄斯,Bambam。波洛涅斯……”角色的分配还在继续,然而Bambam此刻已经不关心这个了。

又一次和男主失之交臂,他的心已经死了。死得透透的。

最后一根压死他的稻草来自于男主的人选,果不其然又是那个阴魂不散的金有谦。

散会之后,Bambam磨磨蹭蹭地收拾着手上的剧本,等着金有谦过来找他时再酸溜溜地说一句:“恭喜啊,这次又演了男主角。”

“你也很好啊,这个角色可是很重要的。”金有谦已经对他这样的态度习以为常,有些无奈地敲了敲他的脑袋,再帮他整理好乱七八糟的剧本。可是在现在Bambam看来,安慰是不存在的,金有谦是不可能安慰他的,他的语气哪里像是安慰?那明明就是挑衅!

嫉妒使他神志不清。

“唔,当然重要嘛,我在里面可是要演你叔叔的人!”Bambam酸溜溜地说,“而且论血缘的话是叔叔,但是我是要杀掉你爸爸然后娶你妈妈的人,所以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来讲……”

他也有样学样地敲了敲金有谦的头,“乖,叫爸爸。”

Bambam和金有谦的梁子结了不是一天两天了。从三岁上幼儿园开始到现在十八岁上大学为止,两个人不是同班就是同校,任谁看来他们都是关系好到穿一条裤子的标准发小,然而Bambam自己却不这么想,他觉得世界上大概只有他不这么想。

金有谦在他心里,绝对是妥妥的竞争对象。

早在别的男孩子还喜欢和泥巴玩小汽车的年纪,Bambam就已经有了一个明确且长远的爱好——表演。他喜欢站在台上表演节目,喜欢被注视的目光和潮水般的掌声,喜欢把自己完全转变为另一个角色,一举一动表现的都是别人的喜怒哀乐。

表演是一门艺术,艺术当然是高雅的、脱离低级趣味的,是和泥巴和玩小汽车所不能相提并论的。从上幼儿园开始,每一次班里或是学校举办舞台剧之类的活动,Bambam都是第一个报名,他觉得凭借着自己积极的态度,一定可以得到老师的关注和青睐。

如果没有金有谦的话,他觉得一切本应该是如此。

 他至今还记得,幼儿园班中第一次举办全园演出活动的时候,班里计划演出的剧目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当时长得还没有一根笤帚高的小bam挥舞着胖乎乎的小手,兴高采烈地第一个报名。他以为这样老师就会选他当王子,然后他就可以和晴晴有对手戏了——晴晴是全班最漂亮的小女孩,在此之前已经毫无疑问地被选上当了白雪公主。

然而现实却出乎了他的意料,老师没有选他当王子,而是选了当时全班最安静、每一次活动都默默坐在角落的小谦。可怜的小bam最后只得到了一个小矮人的角色,委屈到演出时发现白雪公主吃了毒苹果死掉之后,他混在一群小矮人堆里,撕心裂肺地哭得直冒鼻涕泡。

人生就是这样,一步不顺就会步步不顺。长得比白雪公主还要白雪公主的小谦出演了王子,成功地得到了幼儿园上下的一致好评,于是小bam一直到幼儿园毕业都没能成功地当上一次男主角。

偏偏小学六年又是和金有谦一个班,于是一直到小学毕业也没能成功。

到了初中也是这样。

到了高中还是这样。

Bambam数度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偏偏每次都能成功拿到男主剧本的金有谦并不是一个取得了一点成绩就把尾巴翘到天上去的性格,他不争不抢的,平时甚至话不多,他喜欢跟在Bambam身后,以至于身边的同学都以为他们一定是从小好到大的朋友。这让Bambam一直以来想找茬的意图无处施展,甚至有的时候会反思自己在对待同学的态度上会不会过分凶恶。

总是这样就很气。

后来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原以为终于可以摆脱这个名叫“金有谦”的阴影,谁知道入学报道那一天,Bambam拖着行李箱兴冲冲地奔向宿舍楼的时候,却在楼下见到了同样拖着行李箱的金有谦。

“老天爷,求您开开眼,收了神通吧!”那一刻心里的bam小人流着宽面条泪,崩溃的趴在地上砰砰磕响头。

大学生活应该是平静而美好的,或者说,原本应该是如此,但是因为有了金有谦的存在,Bambam眉头一皱,觉得事情并不简单。大学有一个好处就是参加活动的人选最开始并不是由老师指派,而是学生自己选择想要加入的社团,然后再以社团为单位准备节目。Bambam毫无疑问地想要选择话剧社,为此他曾经专门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和金有谦套近乎来换取情报:“有谦啊,社团招新的时候你想加入哪个社呢?”

“那你呢,想加入哪个社?”

“这个还用问吗,当然是话剧社啦!”Bambam提起话剧社就想要手舞足蹈,也因此没有看到金有谦在听到他的回答之后若有所思的眼神。

“我的话……”他笑了笑,并没有给出正面的回答,“还没有想好,到时候再看吧。”

金有谦的“再看”究竟是想看什么,Bambam不得而知。他只知道在提交了申请表之后的第一次社团全体会议上,他就真的“再看”到了金有谦。

这个王八蛋居然还有脸坐在他旁边微笑着寒暄:“Bambam,我们又可以在一个社团啦。”

“是啊,‘又’可以了。”Bambam恨得牙根痒痒,无语凝噎。

命运的车轮似乎总要在他即将开始飘飘然的时候撞一下他的腰,毫无疑问金有谦就是车轮上面最重要的一根轴。只要有他在话剧社里一天,主角的光环就永远不会降落到自己头上,Bambam觉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算是一种玄学。比如凭什么金有谦能演罗密欧,自己就只能演朱丽叶一个毫不重要的哥哥?凭什么金有谦能演野兽,自己就只能演愚蠢又自大的加斯顿?

好不容易排到了一个绿野仙踪的本子,本以为终于不用为了谁来演主角而耿耿于怀,谁知道稻草人的角色偏偏选中了金有谦,自己就只能演一个没有心的铁皮人。

就连出场都要比他早好几幕!

回想了一遍这些年自己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男主奋斗史,再看看手里《王子复仇记》的剧本,Bambam真想为自己鞠一把辛酸泪,心里咕嘟咕嘟地冒着酸水。

“……要不然我去跟老师说一下,把咱们两个的角色换换?”

“不需要!这样被你让过来的角色,即便我演了又有什么意思?”嫉妒归嫉妒,原则是原则,这一点Bambam分得很清楚。

金有谦叹了口气,还是拎着书包跟在了Bambam身后。两人沉默地离开活动室,沉默地穿过走廊下了楼,沉默地一前一后分开走着。Bambam故意把脚步放得很快,金有谦却始终都能和他保持着两米左右的距离。

从教学楼里出来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透,黄昏里的时间似乎都变得缓缓慢慢的,夕阳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你到底为什么总是跟着我啊?”又这么走了一段距离之后,Bambam终于忍不住问道。

“我在等你问我。”金有谦笑眯眯,“等你问我,‘为什么要跟着我啊’?”

“……那我问了之后呢?”

“我可以回答是顺路,也可以回答是我故意的,但是不管哪种说法,你听到之后都会生气。”金有谦说,“你冲我发发脾气的话,说不定心情就会好一点呢?”

他不可能这么好心专门来安慰我,所以刚刚这句话一定还是在挑衅!Bambam撇嘴,耳朵却有点发热。

虽然很不服气,但他还是不得不承认,金有谦的确有每一次演出都被选做男主角的资本。从小他演王子的时候,就比扮演白雪公主的晴晴还要漂亮,当年的小男孩长大成为了少年,眉眼之间增添了更多的英气,换上王子的扮相时总是让人移不开眼。

即便是现在也是这样,黄昏中的少年被阳光笼罩上了一层金灿灿毛绒绒的光环,整个人看上去暖烘烘的。他说话的语气是一贯的温温柔柔,带了一点试探性的讨好,即便无数次暗示自己刚刚那句话是他在挑衅,Bambam依然很怂地意识到,他好像就是没办法理直气壮地冲金有谦发脾气。

“随你,你愿意跟就跟着好了。”他有些丧气地说,“想逼我冲你发火,以此显得你很委屈吗?没门儿!”

走在前面的少年步子迈得太大太快,看不到背后那个追赶的身影正在捂着嘴偷笑。

虽然对金有谦总是能轻而易举地拿到自己想要的角色这件事很气,但是Bambam每次都还是会乖乖地和他一起对台词。他喜欢演戏,热爱且尊重每一个或大或小的角色,哪怕是演一棵树都要拿出自己最饱满的精神状态把树叶举得高高的——当然如果能成功地扮演男主角就更好了。

然而事实是,他不仅总是演配角,这些配角大多还都是反派:王子复仇记里的叔叔、美女与野兽里的加斯顿、泰坦尼克号里的卡尔……忧郁啊!委屈啊!他带着这样的心理活动,把克劳狄斯的台词读得声泪俱下荡气回肠。

“金有谦,你觉得我这一段读的怎么样?”

“嗯……要是能再笑里藏刀一点就更好了。”金有谦从剧本里抬起头,“你再试一遍看看?”

“是不是真的啊?”Bambam有点苦恼,他想象不出笑里藏刀应该是一种什么感觉。

金有谦看着Bambam埋头苦思的样子,笑着清了清嗓子,然后一本正经地学起了他的语气:“乖,叫爸爸。”

Bambam:“?!!”

“就用你那时候的那种语气就可以了。”金有谦说。

“……”

被这样揶揄一通的确是很憋气,但是Bambam也只能承认,金有谦的台词感觉比自己要好很多。那些艰深晦涩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长句子,被他念出来总有种抑扬顿挫的好听,很容易让人带入情境。这让他嫉妒之余又隐隐有些羡慕,忍不住问道:“你也是很喜欢演戏的吧?”

“唔,还好吧。”金有谦的回答倒是有些出乎意料。

“只是还好?!”Bambam有点惊讶,“如果只是还好的话,你为什么要从小学到大学一直坚持参加舞台剧表演啊?”

金有谦听了这话却看了他一眼,神色莫名,“那就应该是喜欢的吧……”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应该”喜欢是什么意思?Bambam觉得自己就是多余问,金有谦这回答听上去也太水了。

“那你呢?”金有谦反问道:“你肯定是很喜欢演戏的吧?”

“那当然啦!”Bambam瞬间就来了精神,“你难道不觉得被聚光灯照着的感觉特别好吗?只是想想都觉得特别幸福呢!”

“所以你对当主角特别执着,是因为享受被聚光灯聚焦的感觉?”

“这是一部分原因……”Bambam向金有谦翻了个白眼,以此表示自己的气愤。

“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凭什么每次主角都是你来演,我就只能演一个小反派?我不服气!”

少年瞪着眼睛很认真在生气的模样都特别有活力。金有谦忍住了想要再次揉揉他脑袋的冲动,脑海里回想到的却是比眼前这个还要再小一号的Bambam。

还在上小学的小谦曾经问过小bam一个一模一样的问题:“你到底为什么一定想要当主角啊?”

“主角就是王子,王子可以穿很威风的铠甲和披风,还可以和公主结婚!”那时满心想的都是“晴晴演公主简直天下第一好看”的小bam如是说。

小孩子无心说过的一句话,说不定连当事人自己都已经忘记了。可是小谦却把这句话记在了心里,而且一直一直记了很久。

从那天开始,只要是有他们参与的舞台剧,小bam再也没能有机会成功当过一次王子。

“那要不然这样,现在你要不要试一下当主角的感觉?”金有谦觉得自己此刻的语气一定很像是在诱拐小朋友,“咱们重新顺一遍台词,就是哈姆雷特和奥菲利亚见面那一段,这次你来当哈姆雷特怎么样?”

“来就来,怕你不成!”

那天交换角色排练的结果如何不得而知,但是从那天开始,Bambam看到金有谦之后就开始绕道走,这可是整个话剧社的成员都亲眼看到的。

“Bambam,你最近身体不舒服吗?感觉你这几次集体排练都不怎么在状态呢。”社团排练的休息间隙,扮演奥菲利亚的薇薇走过来关切地问。

“没有啊,可能是因为台词太多太难记,所以显得不太投入吧。”Bambam神色恹恹的,眼神有意无意地瞟了一下不远处在和王后对台词的金有谦,有些犹豫地问薇薇:“……在剧里面,奥菲利亚要和哈姆雷特有吻戏吗?”

“诶?!”薇薇吓了一跳,“这个没有吧?拥抱倒是有……讲道理这种悲情剧目里面也不太可能会有吻戏吧?不过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没什么。”Bambam像棵霜打的茄子苗,在薇薇的一番话里彻底蔫下去了。

只有拥抱,所以是并没有吻戏咯?

没有吻戏,所以就更不可能会伸舌头咯?

想到前几天两人一起讨论台词时的情景,Bambam深吸一口气,随即脸色变得通红。

金有谦,我三天之内一定要撒了你!

事实是没能等到过了三天,排练结束后bambam正在收拾东西,就看到金有谦背着包等在排练厅门口。他故意磨磨蹭蹭地等到所有人都走了之后才出去,看向金有谦的时候满脸发现真相后的愤慨。

“我都问过薇薇了,你之前是在骗人!”bambam压低了声音嚷,整张脸不知道是因为愤怒还是因为害羞而涨得通红,“根本没有什么吻戏,那都是你乱加的!”

“对,原本没有。”金有谦倒是承认得很干脆。

“没有你还亲!”bambam只看了他一眼又匆匆把目光转向别的地方,“……还亲了那么久!”

“唔,很久吗?”

“你还伸舌头!”看到金有谦这幅毫无愧疚悔改之意的模样,bambam差点都要气哭了,“根本就是耍我!”

“我是故意的,但不是为了耍你。”金有谦有点无奈,他伸出手,像往常一样揉了揉bambam的脑袋,“哪会有人为了恶作剧去亲另一个人啊?”

Bambam眼神闪烁着,不理他的话。

“就算我是恶作剧,”金有谦低下头,看着bambam的眼睛问:“那你为什么不躲呢?”

“……”不知道,不知道。Bambam脑海中的小人躺在地上打着滚儿,捂着耳朵猛摇头。

知道了也不能说,先说出来就输了。

他能告诉金有谦自己一开始因为男主角被抢不服气,有意无意总是喜欢拿自己和他比较,比来比去却发现停留在他身上的视线越来越多吗?

他能告诉金有谦每一次私下对台词,他表面上嫌弃得不行,实际上心里就像放飞了一万只热气球一样,晃晃悠悠地好像在天上飞一样吗?

他能告诉金有谦当时被亲了以后,自己不仅没有生气,甚至还压根没有想过要躲吗?

知道了也不能说,先说出来就输了。

“因为你没有演过王子,对这些事情可能不是很了解。”金有谦清了清嗓子,声音有点发颤,“王子吻了吃了毒苹果的白雪公主,所以故事的最后他们在一起了。王子吻醒了被女巫诅咒的睡美人,所以故事的最后他们也在一起了。没有被王子吻过的小美人鱼,天亮之后就会哭哭啼啼地变成海边的泡沫。”

“所以bambam你看,想要在一起的话,就要先接吻才可以哦。”

“……可是我看过的剧本里,只有王子和白雪公主接吻,没有听说过王子吻了小矮人的!”bambam小小声地反驳,对于金有谦揉揉自己头发再捏捏自己脸蛋的动作却并不拒绝。

“别人家的王子或许没有,但是金有谦王子说他可以。”金有谦忍着笑,一本正经地宣布。

你很喜欢演戏吗?——彼时还对彼此的心思一无所知的bambam曾经这么问。

当然喜欢啊。他自然也不知道,原本金有谦是想这样回答。

因为他演戏总是可以演主角,就可以总是当王子。王子不仅可以穿很威风的铠甲和披风……

还可以和那个总是演反派的小矮人谈恋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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