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心无愧,尽力而为。

【谦斑】词不达意41

提前返校的计划本来应该因为金有谦和曹旭阳的到来被加速提上日程,但是这一计划在bam妈的反对下,最终还是没能成功实施。

“这么早回去干什么?学校现在怕是连食堂都还没开门吧。”bam妈一针见血直指问题核心,“家里又不是没有足够的房间,你们几个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自己动手收拾一下不就好了嘛!”

“阿姨,主要还是怕这样太打扰您了……”主要是三人行必有一灯泡,曹旭阳对此已然有了深刻理解。

“有什么可打扰的,我又不像你们有假期!往年的这个时候bambam都是自己一个人留在家里,刚好有两个同学过来,互相作伴也热闹一点嘛!”

这下彻底没了反驳的理由。于是在之后的一个多星期里,曹旭阳臊眉耷眼、忍气吞声,抱着远离狗粮保平安的心理,努力把存在感降到了最低。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返校的日期最终确定在了学校正式开放的第一天,bambam自己都没想到,在大学四年的生涯里,有朝一日居然也有机会做一次早到冠军。

只不过早到冠军的代价并不那么令人满意,他在跟着曹旭阳爬上爬下打扫宿舍的时候,不禁这样想着。

“把你那臭脸收收吧兄弟,”曹旭阳在脑袋上裹了条毛巾,造型十分温婉居家地打扫着阳台,“往年你都是咱宿舍最后一个回来的,打扫卫生的活都让哥儿几个包了——话说你见过咱宿舍的拖把长什么样么?”

“这不是见到了?”bambam挥舞着手中的拖把有气无力,“只不过一个月而已,这是从哪来的这么多灰,学校是不是背着咱们偷偷搞装修了?”

“你那是没在暑假开学之后回来打扫过卫生。我记得大二第一学期刚开学宿舍楼水管爆了,老六作为咱们宿舍的代表,跟着保洁大妈打扫了一整天的厕所!”

Bambam的确是没有亲眼见过那个画面,不过只是想想也知道,自己手头拖地的工作已经算是相当温和了,这么一比较瞬间感觉又充满了动力。

“对了……”趁着宿舍里现在只有两个人,bambam还是把老早就想问的事情说了出口,“你当初就这么一声不吭跑了,你家里会不会来学校找你啊?”

“不会,我爸这个人最要面子,他是不可能为了这件事大老远跑来再和我吵一架的。”曹旭阳目前看上去情绪稳定,已经没有了最初提到这件事的迷茫与丧气,“再说,谁说我是一声不吭跑的,我跟他们说过我回学校了啊!”

“……我该说你干得漂亮?”

“你现在就什么都不该说,干就完事儿了。”曹旭阳不耐烦,“真要是想说点儿什么,就打电话让你男朋友过来一起打扫卫生,多一个人多一份劳动力嘛。”

“你要不要脸?都大四了好意思使唤人家大二的帮你一起打扫卫生?”

“去年学生会分到打扫礼堂的任务,最后不是你让大二的组团去打扫的?”

“那不一样。去年我才大三,年轻不懂事。”bambam双标得理直气壮。

像是有心灵感应一样,金有谦的电话恰好这个时候打了过来,bambam把拖把往桌边依靠,一溜小跑赶着去接电话,把曹旭阳怨气冲天的白眼结结实实地隔绝在了身后。

“在做什么?”

“打扫宿舍。”bambam皱了皱鼻子,“估计还得再打扫一阵子,我现在床铺都还没整理呢。”

“需要帮忙吗?”

“可别,老曹现在正准备抓壮丁呢。”bambam压低了声音,“你在宿舍先等一等,我这边打扫好了给你回电话。”

“可是我已经在你们宿舍楼下了。”金有谦的声音里带着笑意,“你快一点,然后咱们去吃饭?”

“好。”bambam懵里懵圈地答应着,挂断电话之后环顾着宿舍才忍不住骂道:“神经病啊,这是我想快就能快得起来的么!”

“要这么快干什么,急着捡钱吗?”曹旭阳毫无灵魂地打扫着阳台,余光一瞥透过窗户看到楼下站了个熟悉的人影。

“哦,那就怪不得了。”他了然地点头,“你就是想赶快完成任务然后跑去约会,你们这对狗男男。”

“注意你的措辞,这决定了我回来的时候要不要考虑给你带吃的。”

“这种小事完全没有考虑的必要。”曹旭阳大手一挥义正言辞,“走吧!勇敢地走出宿舍楼吧!昂首挺胸地谈恋爱去吧!——我要吃学校门口拐角那家串串香。”

“着什么急?我这地还没拖完呢。”

“老六和筷子马上就回来了,你拖什么地,滚!”曹旭阳挥舞着扫帚赶人。

Bambam哭笑不得地下了楼,第一眼就看到等在楼下的金有谦。他蹦跳着冲过去,一头撞进金有谦怀里。

“还好现在学校里都没什么人……”他把下巴搁在金有谦的肩上蹭了蹭,满足地叹了口气。金有谦的回应是揉了揉他的头发,就像之前的每一次那样熟练自然。

“吃什么?”

“不知道……不过我等下要去市美术馆,你要不要陪我一起?”

“好啊。”金有谦点头,又问:“你去美术馆干什么?”

“这是我们的最后一学期啦,考研的在等复试,出国的在等offer,工作的就在准备找公司实习,只有我好像还不知道毕业之后要去做什么。所以我们专业课老师给我推荐了份市美术馆的兼职,约好的今天下午去面试。”

他看了金有谦一眼,又紧接着说:“而且美术馆离咱们学校很近对不对?这样一想好像毕业之后在那里工作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晚上下了班我还可以来找你吃饭,这样不是很好吗?”

“听起来是很好,所以你喜欢吗?”

“我不知道。”bambam回答得很坦然,“我还没尝试过,所以我也不知道。不过如果我们总要选择一种生活方式的话,比起模糊到看不清楚的未来,选择试探性地往前走的同时还能伸手牵住你,我觉得这样挺好。”

那一天的场景和对话在bambam的回忆里总是很清晰,他记得那天的风还是很冷,稍不注意走得太快就会冻得鼻子疼;卖串串香的小贩出摊很晚收摊却很早,从美术馆回来的时候差点没赶上给曹旭阳带口粮;他记得那一刻自己对于未来安排的惴惴不安,也记得眼前握着的金有谦的手有多暖。

暖得和那天他眉眼之间的笑意一样。

美术馆的面试进行得异常顺利。第二天的时候bambam就接到了电话,和美术馆的负责人沟通了自己最后一学期的课程安排和可以去做兼职的时间。至此宿舍里四个人有三个都开始了充实而忙碌的毕业前生活:老六通过了B市一个大学的研究生考试,最近正在加班加点准备复试;筷子通过了教师资格的考试,经家里安排准备毕业之后去本地的一所中学工作;bambam则开始了自己的美术馆兼职之旅,负责给美术馆的游客讲解各种作品的来由和创作背景。这份工作对他来说难度并不大,只是每一次都需要和许多不同的游客打交道,只觉得自己一天说的话几乎要比平时一个学期都多。

金有谦下午没课的时候来看过bambam好几次,每一次都被bambam威逼利诱说下次绝对不许再来了。bambam的理由很简单:“我觉得我讲解的时候表情太狰狞了,有好几次我甚至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唾沫星子喷了出来。你敢信吗?我当时找根绳子吊死在美术馆水晶灯上的心都有!”

“没有你想的那么可怕,我觉得你那个时候还挺可爱的。”金有谦回想了一下bambam工作时的状态,很诚恳地说。

“你当我是傻的吗?我怎么可能相信你!”bambam一副不为所动的模样,甚至很不屑地嗤笑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个人看我的时候都是带滤镜的!”

也是对自己的认识相当透彻了。

大四下半学期几乎已经没什么必须要上的课程,尤其是又卸下了学生会的重担,bambam突然感觉自己的校园的联系骤然间薄弱了许多。唯一让他还有那么一丁点儿“我还是个大学生”的认知的,大概也就只有金有谦这个男朋友的存在了。

“你今天准时下班吗?”是他发过来的信息。Bambam在工作的间隙看到之后,回了一个“嗯嗯”的表情。

“那下班之后要来图书馆吗?我在三楼占了座位。”

Bambam早在大一、大二的时候曾经对学校的图书馆深恶痛绝。每到期末的时候,图书馆都是人山人海的重灾区,想要在清晨的图书馆占到一个座位并不比学期初在系统上抢选修课来得容易。Bambam最开始不死心地尝试了几次未果之后,正式宣布与图书馆感情破裂,从此彻底分道扬镳。

“凭什么那些狗情侣占座位就能一占一个准儿啊!”曾几何时bambam觉得很不服气。

然而就在两年之后,风水轮流转,他也终于享受到了一次男朋友帮忙占座位的至尊体验。去不去?当然要去,尽管如今他也并没有什么课程需要复习。但是这种感觉让他觉得很好,仿佛自己只是在外面短暂地玩闹过后,回到学校睡上一觉,第二天一醒来还会面对数不清的作业和专业课程。

那些曾经厌恶的、抱怨过的、让他觉得无比头痛的,现在想起来竟然也是很宝贵的回忆。

“去啊,那你等着我。”坐在图书馆里翻阅着概率论的金有谦手机微微震动了一下,在发出的邀约沉寂多时之后终于收到了男朋友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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